第 58 节 唯一主角
我怀了反派的崽。
得知怀孕的那一刻我恢复了所有的记忆,在那之前,我都以为我抱上的是主角的大腿。
看着面前这个摸着我肚子笑得跟个傻子一样的男人,再想想原文中那个阴鸷狠辣、得不到女主就要杀了她一起埋的大反派……
我内心一颤,打算在女主过来投奔他之前跑路。
打从娘胎里出来,发现自己还带着上辈子记忆的时候,我就感觉我的世界出了什么问题。
孟婆她玩忽职守了吗?!
我嫌弃地抱着奶瓶,看着面前漂亮得跟明星一样的父母,再转头看看我这间足以抵得上我上辈子打工二十几年买的房子大小的卧室。
……
算了,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好的,起码满足了我变成一个有钱人的愿望。
上辈子我父母早亡,家里又没有什么别的亲人,要不是因为长得还可以,有了一个给我打钱供我读书的资助人,可能我早早就踏上社会洗盘子去了。
也是因为这段异常缺钱的经历,导致我一直对钱非常敏感,认识我的人都笑我是一只只进不出的貔貅,等着手中的钱在肚子里生崽。
可我才不管那么多,有了钱就有了安全感,有了安全感……我还要什么自行车。
但我没想到,抠门了那么多年,好容易攒够了一套房的钱,却在买完房去办理房本的路上被一辆酒驾的劳斯莱斯撞死了。
听着那司机用嚣张的口吻打算几十万买下我的命,我咽气之前对着那辆豪车比了个中指,决定临时仇富。
不过我怎么都没有猜到后续的发展,一睁眼,我会变成了我上辈子最讨厌的那种——有钱人。
我原以为自己就是重投了个胎,喝了点劣质的孟婆汤,可是等我度过了不能自理的尴尬期之后,我才发现,我不仅是重生了,还穿越了。
穿越到了我死前唯一看过的一本狗血总裁文里,变成了作者让女主成长从而献祭掉了的配角闺蜜——沈瑶瑶!
我抬头看看爸妈那意气风发谈论生意的模样,再想想未来这个家因为女主死的死,病的病,全家上下都不剩多少人的惨样,果断决定远离女主,努力保住这个家。
你问我为什么不努努力干掉反派?
主要我是真不记得反派到底是谁了,那本小说又臭又长,大半都是女主和男主纠纠缠缠的爱情裹脚布,到后面我基本是一目十行地快速扫了个合家欢结局就关上了阅读器。
再加上那孟婆汤虽然掺了水,但还是有点效果的,这个效果主要体现在我虽然记得这世界是本书,但很多关键的地方都刻意被人弄得模糊,后半截更是一点都不记得了。
「我们瑶瑶最乖了,是天底下最好的宝宝!」
我的两个傻白甜爸妈凑到我面前,看着我在思考的时候将所有的辅食自己吃完,笑得五官都皱成了一团。
一个又一个湿热的吻在我的脸上、头上落下,我呆愣愣地抹了一把脸,感受到这久违的亲情,背对着爸妈,悄悄在背后对着老天比了一个中指。
从能走路之后,我就是大人眼中最努力的孩子。
我不想沈家走上原著中的结局,却也不能将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别人的身上。
虽然我有自知之明,我不是男女主那样被世界宠爱的人,也不是什么惊才绝艳的经济天才,但不努力一下,又怎么知道自己有多废物呢?
我趴在一大堆书本之前,眼睛变成了蚊香。
挣扎了十来年,获得的成果还是微小得不行,我爸妈就我一个孩子,如果不靠联姻,未来我继承这个公司之后,只怕会被那些虎视眈眈的老家伙啃得连骨头都不剩下。
我需要一条大腿,但是这条大腿不可以和女主有关系,否则未来怎么被当成垫背了的自己都不知道。
毕竟原文里的沈家就因为曾经帮了女主一个小到不能再小的忙之后,被反派逼得几乎灭了门。
点开新闻,男主宋知闲以仅十七岁的年纪就这里获奖那里获奖的消息又在版面上飘,我喝了一口牛奶,深沉地叹了口气。
我妈推门进来,看了一眼我愁眉苦脸的模样,笑着将我抱起来,安慰道:「瑶瑶,爸爸妈妈只要你开心就好,不学这么多也可以的,你不用和别人比。」
就算已经年近四十,我妈还是漂亮得令人侧目,和善笑起来的模样闪闪发光,我敢说,就算是最漂亮的宝石也没有她的笑有华彩。
她只是这个小说世界一个名字都没有提起过的配角,但是对于我来说,她就是全天下最好的妈妈。
我将头埋在她的怀里,闷闷道:「我这样就很开心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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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怀孕的那一刻我恢复了所有的记忆,在那之前,我都以为我抱上的是主角的大腿。
看着面前这个摸着我肚子笑得跟个傻子一样的男人,再想想原文中那个阴鸷狠辣、得不到女主就要杀了她一起埋的大反派……
我内心一颤,打算在女主过来投奔他之前跑路。
打从娘胎里出来,发现自己还带着上辈子记忆的时候,我就感觉我的世界出了什么问题。
孟婆她玩忽职守了吗?!
我嫌弃地抱着奶瓶,看着面前漂亮得跟明星一样的父母,再转头看看我这间足以抵得上我上辈子打工二十几年买的房子大小的卧室。
……
算了,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好的,起码满足了我变成一个有钱人的愿望。
上辈子我父母早亡,家里又没有什么别的亲人,要不是因为长得还可以,有了一个给我打钱供我读书的资助人,可能我早早就踏上社会洗盘子去了。
也是因为这段异常缺钱的经历,导致我一直对钱非常敏感,认识我的人都笑我是一只只进不出的貔貅,等着手中的钱在肚子里生崽。
可我才不管那么多,有了钱就有了安全感,有了安全感……我还要什么自行车。
但我没想到,抠门了那么多年,好容易攒够了一套房的钱,却在买完房去办理房本的路上被一辆酒驾的劳斯莱斯撞死了。
听着那司机用嚣张的口吻打算几十万买下我的命,我咽气之前对着那辆豪车比了个中指,决定临时仇富。
不过我怎么都没有猜到后续的发展,一睁眼,我会变成了我上辈子最讨厌的那种——有钱人。
我原以为自己就是重投了个胎,喝了点劣质的孟婆汤,可是等我度过了不能自理的尴尬期之后,我才发现,我不仅是重生了,还穿越了。
穿越到了我死前唯一看过的一本狗血总裁文里,变成了作者让女主成长从而献祭掉了的配角闺蜜——沈瑶瑶!
我抬头看看爸妈那意气风发谈论生意的模样,再想想未来这个家因为女主死的死,病的病,全家上下都不剩多少人的惨样,果断决定远离女主,努力保住这个家。
你问我为什么不努努力干掉反派?
主要我是真不记得反派到底是谁了,那本小说又臭又长,大半都是女主和男主纠纠缠缠的爱情裹脚布,到后面我基本是一目十行地快速扫了个合家欢结局就关上了阅读器。
再加上那孟婆汤虽然掺了水,但还是有点效果的,这个效果主要体现在我虽然记得这世界是本书,但很多关键的地方都刻意被人弄得模糊,后半截更是一点都不记得了。
「我们瑶瑶最乖了,是天底下最好的宝宝!」
我的两个傻白甜爸妈凑到我面前,看着我在思考的时候将所有的辅食自己吃完,笑得五官都皱成了一团。
一个又一个湿热的吻在我的脸上、头上落下,我呆愣愣地抹了一把脸,感受到这久违的亲情,背对着爸妈,悄悄在背后对着老天比了一个中指。
从能走路之后,我就是大人眼中最努力的孩子。
我不想沈家走上原著中的结局,却也不能将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别人的身上。
虽然我有自知之明,我不是男女主那样被世界宠爱的人,也不是什么惊才绝艳的经济天才,但不努力一下,又怎么知道自己有多废物呢?
我趴在一大堆书本之前,眼睛变成了蚊香。
挣扎了十来年,获得的成果还是微小得不行,我爸妈就我一个孩子,如果不靠联姻,未来我继承这个公司之后,只怕会被那些虎视眈眈的老家伙啃得连骨头都不剩下。
我需要一条大腿,但是这条大腿不可以和女主有关系,否则未来怎么被当成垫背了的自己都不知道。
毕竟原文里的沈家就因为曾经帮了女主一个小到不能再小的忙之后,被反派逼得几乎灭了门。
点开新闻,男主宋知闲以仅十七岁的年纪就这里获奖那里获奖的消息又在版面上飘,我喝了一口牛奶,深沉地叹了口气。
我妈推门进来,看了一眼我愁眉苦脸的模样,笑着将我抱起来,安慰道:「瑶瑶,爸爸妈妈只要你开心就好,不学这么多也可以的,你不用和别人比。」
就算已经年近四十,我妈还是漂亮得令人侧目,和善笑起来的模样闪闪发光,我敢说,就算是最漂亮的宝石也没有她的笑有华彩。
她只是这个小说世界一个名字都没有提起过的配角,但是对于我来说,她就是全天下最好的妈妈。
我将头埋在她的怀里,闷闷道:「我这样就很开心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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